现对深圳市宝安湾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碧环保科技创新产业园M1废气治理设施活性炭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公司进行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湾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碧环保科技创新产业园M1废气治理设施活性炭采购项目
2.最高限价:45.38万元人民币(含税总价),超过最高限价作废。
3.采购需求:
3.1下表为我司活性炭采购量:
序号 | 编号 | 炭箱数量 | 装填量m³/套 | 2025年更换次数 | 采购量 m³ | 备注 |
1 | 1#DA024 | 2 | 8.4 | 0 | 0 | |
2 | 2#DA025 | 2 | 8.4 | 2 | 33.6 | |
3 | 3#DA026 | 4 | 8.4 | 1 | 33.6 | |
4 | 合计 | 67.2 | ||||
活性炭密度约为 0.5t/m³,合计更换量为33.6吨。 |
3.2活性炭性能参数:
依据《深圳市工业有机废气治理用活性炭更换技术指引》中 5.2.1 节要求, 采用一次吸附工艺颗粒活性炭时,其碘值≥800mg/g,依据建设方案四氯化炭(CTC)≥50%。因此活性炭性能要求如下表所示: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值 |
1 | 碘吸附值 | mg/g | ≥800 |
2 | 水分 | % | ≤5 |
3 | 强度 | % | ≥95 |
4 | 装填密度 | g/L | 500 |
5 | 四氯化炭吸附率 | % | ≥50 |
6 | 粒径(柱状) | mm | 4 |
7 | 灰分 | % | ≤15 |
8 | 材质 | 煤质 |
3.3活性炭品牌要求:
采用广东韩研活性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克拉克森活性炭有限公司、六安巨盛星活性炭有限公司、万宝乐华活性炭(厦门)有限公司、山东华绿洲活性炭有限公司及行业内同档次品牌,若投标单位采用其它品牌投标,须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及近年相关同行业案例证明。
3.4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 (元) | 综合总价 (元) |
1 | 成套活性炭设备活性炭更换 | 套 | 8 |
说明:成套活性炭设备活性炭采购综合单价包含:①含单个活性炭箱活性炭装填量约为8.4m³(按照重量计算约为4.2吨);②含更换活性炭时所产生的人工费、人工差旅费、保险费;③含活性炭更换时所产生的机具费,吊车费、叉车费,合计更换 8 个活性炭箱,每个活性炭箱非同时更换;④含更换后的废炭的打包费,采用25-50kg 防水密封袋或吨带密封装存;⑤含跟换过程中所必须要的辅材,包含不限于:设备缺失的螺栓,装废炭的插板;⑥需要协助业主方对入驻企业的VOCs排放量,收集方式等合规性、与园区的匹配性进行核查,并给出指导意见;⑦报价有效期3个月,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5采购要求:
(1)所提供的货物前,应当协助甲方判断,企业排放 VOCs 废气性质,活性炭吸附工艺是否使用,可以有效处理,达标排放。
(2)按照甲方单个活性炭吸附设备更换量计算,所提供的货物必须要满足单个活性炭吸附设备装填量要求,若出现不足,应当补全。
(3) 所提供的活性炭性能应当满足甲方要求。
(4)乙方保证有充足的货源,甲方通知更换后 1 天内活性炭应当送至甲方现场并在6 小时内更换完成,不可影响甲方生产。
(5)所提供的活性炭若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在线监测系统数据超标,乙方应当及时现场对问题进行分析,收到甲方通知后,2 小时内到达现场,6 小时内给出解决方案和解决问题,乙方收到甲方需求通知未能及时响应的,甲方有权每次 扣除合同款 10000.00 元。
(6)乙方提供活性炭无法满足上述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全额退回已支付金额,并支付已经支付金额的 30%作为违约金。
3.6商务要求
(1)价格说明
报价方式:根据我司活性炭采购清单,报出综合单价。
结算方式: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对账单 ”上列明的活性炭吸附设备活性炭实际更换次数,按照实际的综合单价核算收费。按月结算。经双方核对上月费用无误后,投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提供给我司。应付款方收到增值税发票后,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应收款方以银行汇款转账形式支付上月的应付款,并将转账单传真给应收款方确认。
采购期限及地点
采购期限:期限为 2025 年度,若 2025 年内活性炭更换次数超过本次招采数量,以本次招采作为依据进行补充采购,若 2025 年内活性炭更换次数 未达到本次招采数量,可以在 2026 年顺延至达到本次招采数量。
送货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江碧环保科技创新产业园。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者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近5年内,必须实施过类似活性炭更换项目或活性炭供货项目(工程实施项目含活性炭供货也可作为有效业绩),单个项目活性炭供货数量 ≥30吨或≥50m³ , 合同数量≥1个,提供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应当为要求品牌的活性炭厂家或取得活性炭厂家授权(制造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的环保公司
5.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5.1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报价截止前30个日历日内。
5.2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3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竞价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服务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价(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投标人须进行现场踏勘。
三、提交报价截止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超期无效。
四、报价要求
竞价单位须按照附件2要求提供材料,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放到档案袋内,档案袋须贴上封条并加盖公章,竞价材料如有缺失或不满足情况则视为废标。
五、报价投递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江边社区江碧环保科技创新产业园配套服务中心前台。
六、评审方法:
满足服务商资格要求的基础上以最低价中标原则。总价相同时,依照公平公正原则,采购小组集体抽签决定。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85 6570 5068
附件:
1.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2.报价文件清单
深圳市宝安湾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
附件 1:
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我公司 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正式成立的, 主营业地址在 的一家活性炭生产企业 ,兹独家授权 代理我公司 活性炭 产品参与 深圳市宝安湾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碧环保科 技创新产业园M1废气治理设施活性炭货物采购 项目的需求应答。作为制造商, 我们保证以优质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授权项下我司所供货物共同和分别承 担产品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盖章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止,此授权到期后,双方可协商续签。特此声明!
授权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报价文件清单
根据项目情况提供如下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竞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业绩材料(近5年内,必须实施过类似活性炭更换项目或活性炭供货项 目(工程实施项目含活性炭供货也可作为有效业绩),单个项目活性炭供货数量 ≥30吨或≥50m³ , 合同数量≥1个,提供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
4.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服务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
6.现场踏勘证明(现场踏勘前须持法人委派现场踏勘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进行现场查验并通过,现场踏勘结束后由深圳市宝安湾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碧管理中心出具现场踏勘证明(盖章版))
7.投标人应当为要求品牌的活性炭厂家或取得活性炭厂家授权(制造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的环保公司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材料(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竞价截止前30个日历日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价(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全部都须加盖公章,放到档案袋内,档案袋须贴上封条并加盖公章。
0755-27085256
18138820551 陈生
18138825570 蒋生
18838869917 温生
18138825253 周生
0755-27085256
18138820551 陈生
18138825570 蒋生
18838869917 温生
18138825253 周生